东方红食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
时间:2007/3/23    访问量:3095


第一条 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,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 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:
(一)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。(二)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各种规章,编制财务计划,加强经营核算管理,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,检查监督财务纪律。(三)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,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。(四)厉行节约,合理使用资金。(五)合理分配收入,及时上交税费。(六)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。
第三条 公司财务部由会计、出纳组成。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,必须遵守本规定。
第四条 会计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:
(一)编制和执行预算、财务收支计划、信贷计划,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,开辟财源,有效地使用资金;(二)进行成本费用预测、计划、控制、核算、分析和考核,督促公司各部门降低消耗、节约费用、提高效益;(三)建立健全核算制度,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;(四)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五条 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:
(一)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、记帐、复帐、报帐,做到手续完备,数字准确,帐目清楚,按期报帐。(二)按照经济核算原则,定期检查,分析公司财务、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,挖掘增收节支潜力,考核资金使用效果,及时向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,当好公司参谋。(三)妥善保管会计凭证、会计帐簿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。(四)完成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。
第六条 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:
(一)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。(二)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,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。(三)严格支票管理制度,使用支票须经经理签字后,方可生效。(四)极积配合银行做好对帐、报帐工作。(五)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。(六)完成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。
第七条 财务工作人员根据审核签字后的原始凭证记帐。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经理定期进行财务清查,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、款项相符。如不符时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,作出处理。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、不合法的原始凭证,不得受理;对记载不准确、不完整的原始凭证,予以退回,要求更正、补充。
第八条  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,并做好内部审计。财务工作人员离职,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并由经理监交。
第九条  公司职员因工作借用现金,需填写《借款单》,交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。
第十条 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,逐笔记载现金支付。帐目应当日清月结,每日结算,帐款相符。
第十一条 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、会计帐簿、会计报表、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,均应归档。档案不得携带外出,凡查阅、复制、摘录会计档案,须经经理批准。
第十二条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-3倍:
(一)超出规定范围、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;(二)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;(三)未经批准,擅自挪用或支付款项的;
第十三条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聘:
(一)违反财务制度,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;(二)利用职务便利,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、骗取公司财物;(三)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,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;(四)发生严重失误或玩忽职守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;
一般支出报帐流程
审批→借款→业务完毕→整理条据→填写有关单据→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→经理签字→出纳处报销→退还借条、多退少补→会计记帐
 
应收预付款管理流程
 
销售欠帐→销售记帐→欠款入帐→欠条管理→及时催收→欠款收回→冲减应收款→余额催收
预付货款→现金(存款)出帐→单据记帐→货物入库→冲预付款→货物入帐